体长约18厘米,截获巨型活体犀金龟幼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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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8日,经上海海关动植物与食品检验检疫技术中心鉴定,此前上海海关所属邮局海关在一票进境邮包内截获的活体昆虫为鞘翅目—金龟总科—金龟科—犀金龟亚科幼虫。

海关提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止携带、寄递进境的动植物及其产品和其他检疫物名录》规定,除了符合要求的宠物犬、猫外,活动物禁止携带、寄递进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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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稿/上海海关

监制/陶永

审校/孙伟如、雷煦

编辑/代俊

美术编辑/卫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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