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三男子逮了215只癞蛤蟆被抓
扬子晚报网7月4日讯(通讯员黄在贵记者朱鼎兆)比青蛙肥硕,全身上下长满有毒的疙瘩,癞蛤蟆是一种让人感觉不舒服的动物,但是你也不能把癞蛤蟆不当回事而滥捕滥杀。这不,涟水三男子就因逮了只癞蛤蟆而被警方采取刑事强制措施,下一步,他们三人还有可能面临刑事处罚,因为,癞蛤蟆学名中华蟾蜍,是属于国家“三有”保护动物,非法狩猎只以上构成特大案件。
淮安三男子逮了只癞蛤蟆被抓
警方将查获的癞蛤蟆放生
6月18日21时许,涟水县公安局石湖派出所民警在巡逻至三旗村支部东边时,发现有人抓癞蛤蟆,经过盘查,张某交代其当日13时许,骑电动三轮车,带着蛇皮口袋和电灯,一路沿着河边、沟边和路边,通过手拾癞蛤蟆放进蛇皮口袋的方式抓癞蛤蟆,截至被民警查获,张某先后非法狩猎癞蛤蟆只。至于为什么要逮癞蛤蟆,张某称其有慢性肠胃炎,听说,吃癞蛤蟆可以治疗,就出来逮癞蛤蟆。
警方将查获的癞蛤蟆放生
无独有偶,6月20日22时许,石湖派出所民警巡逻至石湖镇东兴村洼东组时,发现有两个人骑摩托车头戴电灯在抓癞蛤蟆。民警经过现场盘查,孙某和张某某从涟水义兴骑摩托车,一路逮癞蛤蟆至此。民警将孙某和张某某口头传唤至石湖派出所,经过清点,二人共非法狩猎只癞蛤蟆。经过审查,孙某和张某某交待,通过戴手套抓癞蛤蟆放进蛇皮口袋的方式非法狩猎癞蛤蟆,以25元/斤的价格出售给沭阳县的吴某。
民警随后将收缴的只癞蛤蟆先后送至国家林业局森林公安司法鉴定中心进行鉴定,经鉴定送检的癞蛤蟆为中华蟾蜍,是属于国家“三有”保护动物,非法狩猎只以上构成特大案件。目前,张某、张某某、孙某等三人已被涟水警方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仍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之中。
据警方介绍,真的别再把“癞蛤蟆”不当回事了,“癞蛤蟆”作为食物链的一部分,是蝶类、蝗虫、蚱蜢、金龟子、蚊、蝇、白蚁等害虫的天敌,捕食量极大,是捕食害虫的能手和守护森林的“忠诚卫士”,所以对农作物具有极大的除害作用,“癞蛤蟆”有两大药用原材料部位,一是蟾酥,二是蟾衣,都是极其珍贵的中药材。
校对盛媛媛
编辑:邱妙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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