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龟子商标被判无效抢注太猖狂,艺名也
近年来,名人商标被抢注的现象可谓屡见不鲜,可以说,但凡有点名气的公众人物,都难逃姓名被抢注的命运。
其实,不仅仅是姓名,公众人物的艺名也同样备受青睐,金龟子刘纯燕就遇到了这样的尴尬事儿,还由此引发了一系列的商标纠纷。
“金龟子”商标纠纷案
据了解,引发争议的为第号“金龟子”商标(以下简称诉争商标),由李某某于年8月5日向商标局提出申请注册,并于年8月14日获准注册,核定使用范围为第41类的“教育;培训;组织教育或娱乐竞赛”等服务。
年10月11日,针对诉争商标,刘纯燕以侵犯在先姓名权为由,向原商标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原商评委)提起无效宣告请求。
李某某则认为,“金龟子”并非法律所保护的“姓名权”范畴,并且其对争议商标进行了长达12年的使用,已经形成了较为广泛的服务销售区域,得到消费者的认可和信赖。
原商评委经审理后认为,他人的姓名包括本名、笔名、艺名、别名等。刘纯燕提交的证据可以证明,“金龟子”作为其艺名,在诉争商标申请日之前,已经在教育、娱乐领域具有一定的知名度,为相关公众所熟知,“金龟子”已经与刘纯燕建立了较为稳定的关系。
诉争商标的注册和使用易使相关公众误认为其所标识的服务与申请人具有某种特定关联,从而损害刘纯燕享有的在先姓名权。
依照《商标法》有关规定,原商评委作出了对诉争商标予以无效宣告的裁定。
李某某不服原商评委所作裁定,在法定期限内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法院经审理认为,“金龟子”既属于第三人刘纯燕在节目中扮演的卡通角色名称,也属于其艺名,在案证据能够证明相关公众已将“金龟子”和刘纯燕建立起直接指向关系,“金龟子”在少儿节目相关领域具有较高知名度,刘纯燕可就“金龟子”主张姓名权。原告主张“金龟子”只是刘纯燕在节目中所扮演的角色名称而不是艺名的抗辩,没有事实依据,法院不予支持。
因此,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日前驳回了原告李某某的诉讼请求。
除了金龟子刘纯燕,遭遇艺名抢注的还有六小龄童章金莱老师。
“六小龄童”商标
年12月10日晚,六小龄童章金莱老师发表长文表示“六小龄童”这个艺名被恶意抢注商标,并晒出不少以“六小龄童”为名的不同产品及商标,呼吁对“西游文化”等相关经典品牌进行维护。
从六小龄童的微博长文和截图中可以看到,从年7月份至11月,短短四个月内,中国商标局的网站上就有8个以“六小龄童”名字注册的商标,其中有一个标明初审公告期及异议申请截止日期已成功注册。
对此,六小龄童表示,他会抽时间完善六小龄童等品牌的商标战略布局,亡羊补牢,不给恶意注册者以可乘之机。
年5月7日,六小龄童在微博晒出其收到的一封商标局的信函,信函中显示针对六小龄童对石家庄某公司的“六小龄童”商标提出异议的问题,商标局驳回了该公司的商标注册申请,认为该行为侵犯了六小龄童姓名权。
我国《商标法》第三十二条明确规定,商标注册申请人不得损害他人现有的在先权利。抢注名人名字商标的行为在一定程度上是对当事人“在先权利”的侵害。
花了大量的时间、精力,商标却注册不成功或是判无效,可见,抢注“金龟子”、“六小龄童”这类名人艺名的商标还是有风险的。因此,与其费尽心思通过注册名人名字商标来投机取巧,倒不如好好把自己的产品和服务做好。(图片来自中国商标网截图及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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